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