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希荻微希荻微(SH:688173)2025-10-30 18:4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4]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0] - 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12]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已披露事项变化及时公告[12] 信息披露形式与时间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按要求报送和登记[17]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0]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0] - 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特定情形下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业绩快报与更正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4] - 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36]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8]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41] - 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仍未盈利的公司,充分披露未盈利成因及影响[2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相关专项说明等文件[30]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按规定及时披露[3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5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54]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5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56] - 董事等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4][16]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进行,不得提前泄露[77]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前核实并签保密协议[7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可要求赔偿[8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