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相关工作[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时间为2025年10月[33][34][35] 管理原则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7] - 可安排现场参观沟通,特定情形下召开说明会[9][13][14] - 开展活动后汇总发布记录,积极配合调解请求[21][19] 责任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26][24] -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定期接受培训[27][28] 档案与诉求处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30]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处理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