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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金泰(68844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智翔金泰智翔金泰(SH:688443)2025-10-30 18: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履职保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推选 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