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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金泰(6884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智翔金泰智翔金泰(SH:688443)2025-10-30 18:4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运作机制,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