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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承科技(6886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承科技天承科技(SH:688603)2025-10-30 18:49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战略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