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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承科技(6886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天承科技天承科技(SH:688603)2025-10-30 18:49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