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评价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监督及处罚 第六章 附则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