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 管理,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明确接待和推广对象是否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在开展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不得实 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地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负责接待 与推广工作具体事务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应了解公司基本经营情况,熟悉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诚实守信。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重大信息临时公告前十五日内,应尽量 避免进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