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应当将该 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泄露,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 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