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00080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代表董事。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 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十条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