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0022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 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