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等信息披露事务[5] 信息披露原则与渠道 - 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9]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应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并报江苏监管局备案[10] - 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渠道[10]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会议决议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需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19]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股东会决议公告文稿报送深交所,经审查后在指定报刊刊登决议公告[1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披露[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6] - 公司一次性签署采购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0亿元需披露[26] - 公司一次性签署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0亿元需披露[26] 证券相关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经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3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31]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31]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情况报告[8] - 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11]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11] -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人员不得发布公司重大信息[12] - 股东会因故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的五个工作日之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延期的需公布延期后日期[19]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低于十五年[37]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办理[43] - 公司股东等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工作[35]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提供生产经营数据需报告董事会秘书[35] - 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消息,新闻稿需董事会秘书审稿[35] - 内幕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报告深交所和证监会[35] - 业绩提前泄漏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财务数据[35] - 公司因定期报告差错更正需及时披露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36] - 公共传媒消息影响股价,公司应提供证据并发布澄清公告[36]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38]
雅克科技(00240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