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002564)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天沃科技天沃科技(SZ:002564)2025-10-30 18:50

公司基本信息 - 2011年3月2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万股,3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890.4477万元[14] - 公司经营期限为五十年[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每股金额为1元[2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890.447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4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7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超过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如有需要可设副董事长一人[10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9] - 董事会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除外[137]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39]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渠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51][152]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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