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002734) - 《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审批权限 - 总裁单项不超5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2000万元可审批资产收购等事项[5] - 总裁单项不超20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5000万元可审批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事项[5]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遇节假日延至节后首个工作日[9] 文件审批 - 紧急文件审批期限不超24小时,一般文件不超3天[13] 管控模式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运营型管控模式,统筹多方面活动并执行统一体系[13] 报告要求 - 需提请董事会决定的计划等须报董事会决定[15] - 资金、资产运用等重要信息应向董事会报告[15] - 董事会会议期间,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的报告,总裁须及时提供[15] 总裁职责 - 总裁职责包括维护公司财产权、遵守章程和决议、保障职工权益等[17] 违规处理 - 总裁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挪用资金等,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8] 考核与薪酬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期间接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薪酬制度由其提出报董事会批准[20] 人员规范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信息披露制度[20]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接受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职工监督,保证答复真实性[20]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