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6883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德马科技德马科技(SH:688360)2025-10-30 18:49

募集资金协议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7][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3] - 公司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3]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非金融类企业的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1] 资金使用程序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13]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使用计划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5]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0] - 存在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9] 资金核查与报告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