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6883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股东开会时间[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委托投票只可委托1人[14] 会议登记与发言 - 股东或代理人出席应办理登记手续,方式多样[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22] - 登记发言人数、次数和时长有限制[25]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多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会议主持 - 不同情况由不同人员主持股东会[20]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1]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对表决通过事项应形成决议并公告[31]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1]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立即就任[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4]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34] 其他 -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规定执行[36] - 本规则拟定、批准、修改和解释权规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