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6883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6]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2] - 审议普通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4]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7] 决议相关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决议,先按草案,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做相关决议[2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2]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3] 其他 - 公司可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30] - 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35]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36] - 董事会秘书可制作单独决议记录[3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1]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