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 -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 辞职自董事会收到书面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解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8] 义务与限制 - 保密义务任期结束后有效,其他忠实义务1年内遵守[10]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与复核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