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1 第三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