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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湘电股份湘电股份(SH:600416)2025-10-30 18:49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 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 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