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战略发展部门负责每年年初和半年度,根据会计报表和股权 关系,编制或更新关联方清单,并报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批准。财务管理 部门负责依据战略发展部门制定的关联方清单,确认关联交易的金额,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第三条 关联人: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