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以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湘潭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