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方式,按照总经理 负责制的原则,由总经理听取并综合意见作出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 会议时,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保证总经理依法及时 行权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 公司决策事项清单》,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组成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一半以上组成人员参会才能召开。参会人 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当向总经理请假报告。 第六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可根据议题需要列席 会议。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要事 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秉承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 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基本制度 1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务工作由公司党群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