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8]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17]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审计计划与报告提交时间 - 内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 内审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实施与管理 - 内审部编制的年度审计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4] - 对经初步审计有疑问且对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15] 人员任免与资料保存 - 内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6]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5]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26]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7]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的审计及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27] - 对阻碍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或处分[27] - 对违规审计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