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SH:600382)2025-10-30 18:5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委员[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职责与制度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6] - 提出的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