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SH:600382)2025-10-30 18:50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 捐赠规定 - 可用于对外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等[10] - 对外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11] - 对外捐赠受益人应为公益性团体等,不得对内部员工等捐赠[11] 审批流程 - 累计捐赠金额占净利润1%以下,由总裁办公会审议实施[12] - 占1%以上(含1%)且不超5%,报董事会审议实施[12] - 占5%以上(含5%),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12] 执行程序 - 行政人资部提方案,财务分析影响后按程序审批[13] - 子公司对外捐赠需将方案呈报公司审核批准[13] 违规处理 - 擅自捐赠等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责任人,犯罪提交司法处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