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SH:600382)2025-10-30 18:5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公司设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提前或延期[13] - 特定情形总裁2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3] 工作汇报 - 董事会等要求时,总裁5日内报告工作[1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批准日生效,2025年10月29日发布[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