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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修订)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SH:600382)2025-10-30 18:5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的独立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 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需要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人员提供未公 开信息时,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 监局")报备有关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未公开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非公开信息,应严格遵循《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证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