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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SH:600382)2025-10-30 18:5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评价工作,提升部门和内控评价系统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内控评价工作实现制 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本部、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部门、重 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准确地揭示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 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独立性原则。评价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下设机构独立进行。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