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制度(2025年修订)
突发事件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紧急事件处置[2] - 突发事件分四类及四个等级[4] 组织架构 - 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裁任组长,矿业子公司法人任副组长[7] 信息汇报 - 预警信息由第一责任人向总裁汇报并告知董事会秘书[9] - 发生突发事件后第一责任人及时报总裁及董事会秘书[13] 应急处置 - 事发部门或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方案[14] -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后组织会议并启动方案[14]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经验并调查评估[15] - 各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18] - 对失职渎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