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制度(2025年修订)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 提高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突然发生造成 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公司突发事件的定义和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 导致公司人员、财产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滑坡、泥石流、台风、暴风雨、地震等); (二)事故灾难(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 染和生态破坏等); (三)突发公共事件(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 康和生命安全等事件); (四)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 第四条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