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超募与节余资金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履行相关程序[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应公告原项目和新项目情况等内容[18] -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2] 项目转让或置换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金额等内容[19] 核查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4]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5]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