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12]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被解职应披露理由依据[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十年[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行使部分职权和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9] - 董事会会议按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9]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9] - 履职受阻可报告监管机构[4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3]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3] 股东定义与细则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46]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7] - 细则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3]
有友食品(60369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