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可由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 其职责;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独立董事)履行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