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明确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并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主要负责研 究讨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