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