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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神州信息神州信息(SZ:000555)2025-10-30 18:5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 1 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职工代 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 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 董事会及其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