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0021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远望谷远望谷(SZ:002161)2025-10-30 18:51

控股与报告义务人 - 公司控股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4] 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该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拟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变更事项[23] 信息报告与管理 - 相关人员对无法判断重要性的信息须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咨询[24]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及时报告决议执行情况[25]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在达成意向前报告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26]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6]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内部信息收集、整理义务[3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