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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合百集团合百集团(SZ:000417)2025-10-30 18:5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本细则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肥 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