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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百集团(0004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合百集团合百集团(SZ:000417)2025-10-30 18:5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本细则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