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00295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置 - 配备3至5名专职人员[5]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14] - 实施审计三个工作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14] 被审计单位反馈 - 接到审计报告10日内反馈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5] 审计报告提交 - 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资金审计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重大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6] 问题整改 -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3] 部门协作 - 加强与监察和人力资源等部门协作配合[24] 审计结果应用 - 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管理人员及决策依据[24] 内部控制报告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7] 特殊情况说明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