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600171) - 上海贝岭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第三版)
上海贝岭上海贝岭(SH:600171)2025-10-30 18:53

制度审议与实施 - 商业秘密豁免和暂缓披露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2023年3月修订版同步废止[14]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按规定填写材料报有关部门备案[6]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按“一事一登记”原则填写材料[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及秘密可采用代称等豁免披露,有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临时报告[8]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登记与备案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登记豁免披露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其他事项[10]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12] 披露范围 - 豁免和暂缓披露方式包括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20][22] - 豁免和暂缓披露信息所属文件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20][22] - 豁免和暂缓披露信息类型包括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等[20][22] 登记事项 - 登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等多项内容[18][21][23]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及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21][23] - 需注明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影响等内容[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