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603738)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所列、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事项。 第三条 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 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包括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下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