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603738)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