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晶科技(603738)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SH:603738)2025-10-30 19:01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8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9 | | 第六章 | 附 则 10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亦称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