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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688776)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SH:688776)2025-10-30 19:03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每1%表决权股份最多推荐一人[5] - 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选举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应选独董人数[9] - 选举非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应选非独董人数[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缺额处理 - 当选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2] - 当选少于应选且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二轮选举[12] 票数相同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致超应选人数,对其进行二轮选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