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万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5.42%权益,为控股股东[3][35][50] - 普星国际持有3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5.42%[37] 金融服务协议 - 过往金融服务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5年10月30日公司与万向财务订立新金融服务协议[2][5][50] - 新金融服务协议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8年12月31日止[9] 服务上限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存款服务历史年度上限均为2.5亿元[11]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存款建议年度上限均为5亿元[1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票据承兑服务历史年度上限均为1亿元,集团未委聘[20] - 董事会建议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票据承兑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1亿元[21]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票据贴现服务历史年度上限均为1亿元,集团未委聘[26] - 董事会建议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票据贴现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1亿元[27] 服务数据 - 截至2023年、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9月30日,集团于万向财务存款的每日最高结余分别约为1.44644亿元、1.27027亿元及2.45544亿元[11] 服务条款 - 万向财务向集团提供信贷融资利率不高于市场利率,期限内最多提供7亿元人民币信贷融资[18] - 票据承兑服务的服务费及保证金占票据面值的比例不高于市场水平[22] - 票据贴现服务的贴现率不高于市场贴现率[25] - 万向财务提供的杂项金融服务最高百分比率合共低于5%,总代价少于300万港元[29] 合规与审批 -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新金融服务协议下存款、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须遵守相关规定[36] - 新金融服务协议下存款服务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25%但低于100%,构成公司主要交易,须遵守相关规定[37] - 万向财务提供信贷融资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获豁免遵守相关规定[38] - 万向财务提供杂项金融服务获豁免遵守相关规定[39] - 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批准新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交易[34] - 公司将寻求独立股东批准新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服务和年度上限[37] - 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考虑新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建议年度上限[44] - 公司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新金融服务协议等提供意见[45] - 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及批准新金融服务协议等[46] 其他 - 公司已出售并可能持续出售若干天然气发电厂,补充运营资金[14] - 公司财务管理部每月对交易进度进行跟踪、监察及核实[30]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定期检讨[30] - 公司相关附属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负责决定是否接受存款等服务条件,并寻求管理层批准[31] - 载有新金融服务协议等详情的通函预计于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寄发[4][47] - 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三名执行董事为管大源先生、魏均勇先生及袁烽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邬崇国先生、吴颖女士及俞伟峰先生[51]
普星能量(00090) - 有关新金融服务协议之主要及持续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