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688196)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30日修订)
卓越新能卓越新能(SH:688196)2025-10-30 1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190,795元[9] - 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850万股,持股比例65%;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150万股,持股比例35%[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7,190,79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85] - 董事会设职工董事一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85]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产生利润等不同占比情况,有不同审批要求[87][8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发生不同金额关联交易,有不同审批要求[88][89]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20][121]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3] 公司合并、分立等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37][138] 清算与章程规定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3] - 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44]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股东会决议的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处理[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