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0000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4] - 拟订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19]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至少开一次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审计工作 - 实施审计可采用检查、观察等方法,获取证据并编写底稿[20] - 完成审计后出具报告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24] 监督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27]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