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00003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神州数码神州数码(SZ:000034)2025-10-30 19: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10月9日获批发行4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5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01年2月26日更名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 - 2015年12月获批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6] - 2016年3月30日更名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23444335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23444335股,全部为普通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1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有合理根据可拒绝,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8]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提起诉讼[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标准[37][3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8]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78]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经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0] - 董事会有权决定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的重大交易[82]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笔超5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超2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单笔不超5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84]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1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1]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2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2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