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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6030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华立股份华立股份(SH:603038)2025-10-30 19: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 ...